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了一项计划,决定在青岛、潍坊、威海、日照等地开展试点项目,宣传质量信息,探索和落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职责,加强工程质量社会监督,完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。
根据计划,试点工作主要针对住宅项目,包括房地产开发住宅项目、经济适用住房项目,试点城市应参与试点项目,占在建项目的30%以上。鼓励未列入省级试点项目的城市积极参与实际情况,鼓励菜单选择部门推广市试点项目。试验期将持续两年。
宣传内容主要包括施工许可证信息、参与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信息、主要建筑材料信息、实体质量信息、竣工验收信息等群众和社会关注的信息。通过建设单位的官方网站、微信官方账户等媒体,及时分阶段向社会披露住宅项目的质量信息,将房屋交付给业主的相关文件。主管行政机关及其委托的监督机构产生的部分质量信息,可以通过部门单位的门户网站公布。加强信息公开建设,可以在企业信用信息管理、高质量工程创新等方面实施激励措施。
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加强监督检查,表彰和鼓励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显著成效的地区和企业,适时组织观察和推广。